【本報訊】內地出生的年輕女子涉嫌於去年戴上偽造警察委任證,登門到一名老婦跑馬地寓所收取20萬元,協助電話詐騙集團收錢。她否認控罪受審,控方昨播出她與警方的會面紀錄,她自稱亦是電話騙案受害人,遭「公安局」騙了200萬元,對方更稱有國家任務交給她,叫她掛上自行印製的警察委任證到跑馬地收錢。她被捕後仍向警方堅稱:「我上嚟收錢都係幫國家做嘢。」
記者:蘇曉欣
中五畢業的酒店女管房曾献娣(30歲)否認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7月24日,事主黃安爵(82歲)收到自稱是中聯辦職員的電話,指其中銀戶口捲入欺詐案,要求她提供個人資料和銀行戶口結餘,及需交出20萬元現金證清白,稱稍後將有廉署人員到她家收錢。同日,被告掛上偽造警察委任證到事主寓所收錢,要求事主簽署偽造的「資金監管保證單」。事主事後懷疑受騙報警。被告於同月29日再登門收錢時被警拘捕。
稱遭警掌摑恐嚇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到自稱「許詠瑩」的偽造警察委任證,及截取被告手機內部份Skype對話,對話中被告名字顯示為「許永瑩 CID17321」,亦找到其手機內有文件寫着「北京市最高人民檢查院核准」。
辯方指被告案發時相信該警察委任證為真確,法官陳廣池聞言即要求觀看該假委任證,並指證件上寫有「更改日期2015年7月1日」,卡背有「本證持有人是正式委任的警察」,及警務處長簽名。
陳官稱證件明顯是案發前20多天才製成,質疑說:「你𠵱家係咪同我講有人拎住呢張嘢會以為係真?」惟辯方仍堅稱有關說法。
辯方稱被告曾遭警方掌摑及恐嚇,在非自願情況下錄警誡供詞,法庭遂先審理其供詞是否可呈堂。
控方播放被告錄影會面,被告稱收錢後聽從指示,帶同20萬元到找換店要求匯款,但交不出收款人資料。店員曾問她是否被騙,惟她否認,並稱款項屬親戚擁有。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