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夫婦涉炒錶為名騙2,400萬

警夫婦涉炒錶為名騙2,400萬

【本報訊】警隊3年前爆出「炒賣兵團」醜聞,一對警員夫婦涉訛稱可以半價買Chanel貨品,又稱炒賣名牌手錶及手袋可大賺,叫人集資加入並將收益歸事主,兩年間有多達14人加入,當中包括警員。
部份受害者疑發現錶財兩空,向兩人追錢,警員夫婦涉假稱已存入支票,惟事件最終爆煲,揭發涉及騙款逾2,400萬元。警員夫婦與一名女售員貨被控27項詐騙和洗黑錢罪,控方昨透露或於現有控罪上,再加控126項交替控罪。
3名被告依次為家庭主婦朱凱欣(36歲)、警員歐陽克文(39歲)及售貨員李玉鳳(44歲)。據悉次被告駐守新界南總區交通意外調查隊,外號「金鷹」,現已停職,他與首被告為夫婦,人稱其妻「警嫂」。

被指洗黑錢4,600萬

案件昨在荃灣法院提訊,3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案件將移交上級法院處理,押後案件至7月5日再訊,首被告准以5萬元保釋,其餘兩人則以3萬元擔保。
根據控罪書,案發於2011年1月至2013年11月間,3人涉欺詐逾2,400萬元財產,另外透過各被告名下戶口洗黑錢逾4,600萬元。其中「警嫂」面對19項欺詐、4項洗黑錢及1項串謀洗黑錢罪;「金鷹」則被控8項詐騙及兩項洗黑錢罪;第三被告面對兩項洗黑錢及1項串謀洗黑錢罪。受害人為6男8女,其中一人是姓吳的警員。
「警嫂」涉於2012年3月至翌年7月間,向兩名女事主聲稱可以將名牌手錶和手袋轉售圖利,兩人於是直接向「警嫂」支付現金,或將買來的名錶交給「警嫂」出售,但相關本金和利潤從未歸還事主。「警嫂」和「金鷹」涉於2011年4月至2013年10月重施故技,再向6名男事主下手。
另外,「警嫂」於2013年8月,先後向3名女事主稱可以用半價購買Chanel貨品,誘使她們支付現金代買,但貨品從未到手。部份欺詐過程中,第三被告疑擔任中間人。
案件編號:TWCC1081/16
■記者歐陽聯發、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