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梁頌昕爸爸」事件,特首辦所發聲明,客觀反效果就是證實了梁頌昕爸爸家人的行李,的確是以自己的方式直送到頌昕懷抱。唯一用處,是提供有志護短死侍一份指引書,統一口供而已。
聲明寫得聰明,但粗疏。不像一般法律文件,關鍵詞都另闢定義一欄,提防語言偽術,方為滴水不漏。
如今重點有二,梁特首家人頌昕,曾否以非VIP身分拿我爸是梁特首唬人。
聲明說:「梁頌昕並沒有就遺留手提行李一事向行政長官『求救』。」
「求救」定義寬廣,不一定要喊救命,天啊地啊我的媽啊爸啊才是求救,撒嬌也可以是求援。如大公報形容,梁特首不該跟職員對話,梁頌昕爸爸關懷愛女,卻是天經地義。頌昕小妹妹在道別電話裏,可能只是語帶哽咽:「老豆,我好攰喔……我」,梁頌昕爸爸說:「call me dad, my dear, take it easy, I am the wind beneath your wings.」看,這的確不是求救,也符合聲明所言,「向協助她的航空公司職員瞭解」,了解而已。
另一重點,梁頌昕爸爸有否施壓/威嚇/濫權。
聲明說:「行政長官與機場管理局人員並無任何接觸,更無所謂施壓。」
如何才叫「施壓」,審死官。見過世面者皆知,施壓可以如指壓,無須重手,不用正面聲明:「如不特事特辦,我會將你特別法辦/我不認為你存在不合作的空間。」可以故作謙虛問:「你們做航空的,想你指教一下,一個人沒出境紀錄,例如李波,是如何做到非法離境而不被追究的呢?」也可以關懷民生口吻問候:「做地勤很辛苦喔,你幾錢個月,自動離職有沒有賠償金?」
以上都屬低級別幻想,要嚇到尋常百姓,我爸我媽我姨媽我姑爹是誰,我上三代族譜有什麼人,就夠了。誰有佛地魔般嚇人?我媽是女人固然會被掛線;我爸是奧巴馬也不夠,巴閉有餘,恐怖感不足。
「我是梁特首」就很有威嚇效果了,因為方丈不是浪得虛名,絕非我是董特首我是曾特首可比。但特首辦地頭「港人港地」再擠出一口牙膏,澄清梁特首當時只說過:「我是梁頌昕爸爸」。我膽小怕事,愛生事家庭威名在外,聽了,也一樣呼吸困難。不用「我爸是X」這句構,倒過來說:「我是梁頌昕爸爸」,不賣權威賣親情,不如索性賣孝義,來一句:「我是梁先生,我媽有紮過腳的」,多含蓄啊,關懷市長家事者,說不定一憐憫,就酌情,不存在施壓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