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言論自由在香港有一定限度,關於港獨,「唔好講話討論,連基本上思維已違反咗基本法精神。」
原來,香港已經變成「想一想都有罪」的地方。以為香港已經跟中國接軌,原來不是接軌,而是超越。中國最多是以言論入罪,香港卻有人意圖控制港人思維。倘若連思維都可以入罪,不知違反的是基本法哪一條呢?
要探知一個人的思維,有甚麼途徑呢?最簡單直接的途徑是威逼利誘每個人身邊最親密的人告密。夢囈也好,酒後真言也好,都是思維在最放鬆的狀態之下的最直接反映。
有個人告訴我,如果不信賴一個人,他一定不會跟對方睡覺。睡眠狀態是人類最無防範力的狀態,睡着後自己會做甚麼,絕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也無法控制。你怎麼可能允許一個你根本不相信的人睡在你身旁,偷聽你的夢囈?
醉酒的情況也差不多,都是放下戒備,最無防範力的時候。
若人與人之間爾虞我詐、互相提防、互相監督、互相舉報,失去最基本的信賴,社會最終會崩潰,如文革時代的中國,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學閨密……誰和誰之間會有真正的、徹底的、百分百的信賴?一個社會,人與人之間,尤其是至親的人之間的信賴被徹底摧毀的話,這個社會將陷入信任危機,萬劫不復。後果如何?且看今日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