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暴絕不應啞忍!威爾斯一名女子飽受暴力丈夫虐待禁錮18年,不准她自己挑選衣服,強迫她疏遠家人朋友,暴力對待更是一次次升級,曾用錘子砸爛她雙腳及腳踝綁在床上,令她無法離開寓所。幸而她終於鼓起勇氣離開暴力丈夫,現在致力協助其他受到家暴的人士。
現時35歲的受害人猶如活在地獄長達18年,直至2012年她才報警求助,丈夫判囚9年。她的噩夢始於1995年,當時16歲的她結識了丈夫,被他的甜言蜜語、鮮花禮物追求攻勢迷倒,相識數周便同居,之後迅速訂婚及懷孕。
但很快她就發現丈夫濫藥,除了不准她自己挑選衣服、不准提用提款機,更開始變得暴力。她說︰「最初呼呼喝喝、掌摑拳打,但很快就使用不同的武器。他不讓我見家人朋友,我活在孤立之中,不能跟其他人說話,也不能外出,不准學習駕駛。」之後丈夫更用狗帶、撥火棒打她。
她續說︰「我那時只有16歲,這是我第一段認真的關係,我不知道怎樣才算正常。」而且丈夫施暴後總會表示極度後悔、哭泣,又會送花保證不會再犯。當然,之後他又會故態復萌。
她為了孩子一直啞忍,受傷後亦不敢求診,直至2012年丈夫開始威脅要傷害孩子,令她決心逃離丈夫魔掌。
回首前塵,她說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活下來的。「我失去了人生最美好的年歲,要不回來了。但我一直保持樂觀,忘掉過去。我很感恩現在我擁有未來、自由和安全。」
她勇敢說出自己的故事,「若我的故事能幫到任何一個家暴受害人脫困,我的苦就不算白受了。」
英國《每日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