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旬老翁勞碌半生,買下多個物業收租養老,以為5子女承諾會為他生養死葬,便將4物業的一半業權轉名予5人。
「想整我入青山」
惟老翁指5人後來變臉將他遺棄,甚至「想整我(老翁)入青山(醫院),唔使理」。老翁興訟高院索回業權,5子女則否認承諾過照顧老翁,反指父親受另一兒子唆擺才打官司。案件昨開審。
原告陳玉培,育有4子2女,其中5人為被告陳銳枝、陳銳成、陳銳奇、陳秀琼及陳秀容。退休前在銀行任職揸𨋢員的原告,2010年以497萬元買入4個位於慈雲山及黃大仙的物業,除與第三子陳銳權同住慈雲山一單位外,其餘3個出租。原告原與銳權各持4物業一半業權,但原告指2012年10月5被告承諾會負責原告生養死葬,原告1個月後遂將所持業權轉名予5人。
原告昨接受盤問時稱5被告均承諾照顧他,否則他「唔會上律師樓簽名」。由於三子辭掉廚師工作照顧原告,故原告將所有租金收入交給他。
2013年1月,原告被誤會想跳橋自殺,大媳婦及秀琼簽名同意送原告入青山醫院,原告認為有關安排是為了不理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222/13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