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良營商手法無日無之。一名有自閉障礙及溝通障礙的18歲男子,先被California Fitness職員游說用6萬元購買健身中心會籍及私人教練堂;四個月後再被誘導向財務公司借款3萬「報名」參加拳擊比賽,惟最後無比賽進行。涉事中心昨拒回應事件。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預繳式消費陷阱處處,《商品說明條例》未能全面保障,促健身及瑜伽業界仿效保險、美容業,設立合約冷靜期。
記者:于健民
涉事事主姓林,就讀香港仔一間特殊學校。林的父親昨在記者會指,兒子患有亞氏保加症,與人溝通有明顯障礙,稱兒子去年六月於太古城遇到California Fitness的職員推銷,他當時想學泰拳,遂在銀行提取現金6萬元,購買3年的健身中心會籍及私人教練課程。
但兒子前往上課時,卻多次遭安排站在一旁「罰企」兩個小時直至下課,然後中心將之紀錄為「曾經上課」。三個月後,一名自稱教練的中心職員指,可以安排兒子參加泰拳比賽,但須付3萬元報名費,數日後,當兒子在特殊學校上學時,突然收到職員訊息,稱會接載他往財務公司借錢,着他往門口候車,最後接載他到財務公司借款3萬後回校上課,但比賽不了了之,中心亦沒就款項發回收據;直至財務公司寄送月結單,林父方揭發事件。
消委會調停 僅獲賠4.5萬
事件經立法會議員及消委會調停後,僅獲賠償4.5萬元;警方已經立案調查當中有否涉及欺詐成份。記者昨到涉事的California Fitness太古栢蕙苑分店,自稱該分店客戶服務經理的李先生指,即使事件已被傳媒廣泛報道,「我哋呢度暫時都唔會回應」。記者追問分店有否為學員報名參加泰拳比賽、收費為何、服務是否包含在合約條款之內,他稱「我哋𠵱家真係唔方便向傳媒公開呢啲內容」,但不肯解釋原因。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預繳式消費處處陷阱,現有的《商品說明條例》無法杜絕不良營商手法,希望政府將冷靜期擴大至預繳式消費。海關指,自《商品說明條例》實施以來,已就55宗健身及瑜伽行業立案展開調查。
另外工聯會上月與消委會會面,會後消委會指,已與部份健身中心達成協議,日後身體或精神有缺陷的「行為能力不足」人士,可以在簽約後一段指定時間無條件解約,惟該類人士的確實分類、解約後可獲多少賠償,則未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