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特殊學校女教師因多次向7名一年級智障學童噴火酒,被裁定11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害罪成,今年初被判囚10個月。已服一半刑期的她,昨獲准以2萬元現金擔保候上訴。
被告梁佩琪(48歲)今年1月被判囚後,於羅湖懲教所服刑,扣除假期,將於7月13日刑滿。
梁將就定罪提上訴,聆訊未排期,高院法官湯寶臣昨批准梁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騷擾證人,及定時到警署報到。
梁被指於2013年至2014年間,在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任教時,向學童的面和頭噴火酒。有受害學童家長在2014年7月收到匿名偷拍片段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MA14/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