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參與工會活動遭調職電盈外判商 涉歧視工會

員工參與工會活動遭調職
電盈外判商 涉歧視工會

【本報訊】電訊盈科外判服務商的一名員工,前年出席一次工會活動後疑遭打壓報復,指公司聲言解僱他,並對他作懲罰性調動,包括強行改變薪酬計算方式。勞工處介入調查後,票控服務商一項歧視職工會罪。服務商否認打壓,昨預審時表明會爭議有關調動不算懲罰,裁判官反問:「對員工作出不如意調動算唔算懲罰?」
記者:歐陽聯發

特委裁判官余振邦續指,懲罰不一定指罰錢或體罰,控方指控已提到一名姓汪上司對涉案員工余家褀明言「你已經被解僱」。辯方回應指汪的說話不代表公司,而實情公司沒終止合約,人事調動是否屬懲罰,須由法庭裁斷。
控罪指中國通信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違反《僱傭條例》21B(2b)條,於去年6月29日身為僱主,因僱員行使參加職工會活動權利,而終止其僱傭合約、懲罰或以其他方式歧視該僱員。此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
辯方律師指,將在審訊時爭議涉案員工是否與公司有僱傭關係、是否屬職工會成員及有否出席過工會會議等,會傳召兩名辯方證人。控方則指會提供強積金文件證明事主受聘於被告,並將傳召3名證人作供。

同類案件兩僱主定罪

余官質疑涉案汪姓上司在案中角色重要,卻不在證人名單中,控方表示這是取得法律意見後的決定。余官坦言控罪罕見,從未處理過,問辯方會否反對由他處理,辯方說無意見,案件定於6月15日開審,預計歷時兩天。
勞工處回覆查詢指2005至2015年間,曾檢控6宗涉歧視職工會的個案,共有兩名僱主被定罪。
翻查資料,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主席曾於2004年就員工集體追討欠薪事件,公開回應傳媒而遭英航口頭警告。英航翌年承認阻嚇僱員行使職工會會員權利而被罰款5,000。
另一宗個案,食環署荃灣區外判商惠康清潔公司,因僱員行使職工會會員權利而終止其僱傭合約,審訊後被裁定3項歧視職工會罪成,共罰款15萬。
案件編號:KTS214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