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期藥  皮膚醫生失德

用過期藥  皮膚醫生失德

【本報訊】經常受訪問的皮膚科專科醫生侯鈞翔(前名侯嘉林,圖),2012年涉向一名銀屑病病人處方或注射,分別過期一年零五個月及兩年零五個月的針藥。醫委會昨裁定一項專業失德罪成,向他發警告信及將判決刊憲。
案情指一名患慢性斑塊狀銀屑病病人,2012年3月向侯求診接受生物製劑「Enbrel」治療,但被告當時未有病人透露藥名只稱非常安全。病人3月底到診所注射,好奇拍下藥包裝,至4月再打針,等候時發現藥物已於2009年10月過期,但被告卻未檢查直接拆開準備注射,病人即制止。病人翻查相片發現上一次的藥物亦於2010年10月過期。病人注射過期針藥後未有異樣。
辯方律師指被告在知悉藥物過期時感驚訝並即時致歉,而治療費亦全數退回。其後調查發現診所職員誤將過期及未過期藥物混合致出錯,被告已採取措施補救,包括診所所有藥物會每月檢查。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