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遇襲案】
【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年在金鐘佔領區被擲動物內臟,兩名佔中糾察阻止施襲者逃走時亦遇襲受傷,案件昨續審。辯方質疑佔中糾察郭紹傑的任務是重點保護黎智英,又指郭對被告有威脅,才撥開及推走他;郭全盤否認,強調保護的是所有佔領人士。
稱曾找警察幫手
案發時郭紹傑將被告葉永志制服,其他市民協助將葉四肢綁上索帶。郭在盤問下承認無徵得葉同意,辯方質疑「咁邊個畀權力你?」郭答是良心及責任。
事主黎智英及郭紹傑均供稱,案發時共有兩波攻擊,郭目擊另一被告李小龍參與第二波。李的律師指郭認錯人,又問他若真的有事發生為何不找警察幫手?郭回應當日有呼叫,「警察唔嚟,係警察問題」。3被告為強記雞粥東主葉永志(44歲)、員工陳國雄(30歲)及商人李小龍(45歲),案件下月23日續審。
案件編號: ESCC3248/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