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出外用膳驚見菜式有蟲在蠕動,食環署卻不採取檢控行動,原因是未能鑑定物種;從街市買來的油麥菜沾有超標殘餘農藥,食環署進行風險評估,得出不排除產生慢性不良影響結論,同樣不作檢控。申訴專員公署指兩者同屬明顯難以令人放心享用的食物,食環署卻不採取具阻嚇性的執法行動,批評署方草率馬虎。
記者:馬志剛
有市民在某酒樓用膳,發現桌上白灼蝦有一條黑色、會蠕動,類似蠕蟲的物體。食環署接獲投訴,並收取該物體轉送署方防治蟲鼠組鑑定,及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並交漁護署生物多樣性護理科分析,不過最終三方都未能夠確定是甚麼生物。
食環署解釋,轄下食安中心投訴組決定不作檢控,是由於多位「專家」未能確定物種,「不能排除事涉物(蟲)是源自蝦的本身」而不是異物。
僅發警告信
食安中心投訴組因此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所以未有提出檢控,只發出警告信。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朱敏茵表示,食環署尋求意見的3個部門,都不是蠕蟲類生物專家,而食環署作為食物安全的把關人,理應盡力查個水落石出,例如請專上學院有關方面的權威學者鑑定。投訴組指「源自蝦的本身」更是違反常理,令人難以接受。
另外,有市民從街市買來兩斤油麥菜,烹煮前發現菜上沾有疑似殘餘農藥,化驗報告顯示,該批油麥菜每公斤含有23毫克四聚乙醛,是法例指引中葉用萵苣訂明上限的13倍。不過,後來食安中心指油麥菜不能歸類為葉用萵苣,無法直接比對,須另作風險評估。
評估組報告顯示,如長期每天進食含該份量殘餘除害劑的油麥菜,將超出每日可攝入量,不排除對健康產生慢性不良影響,但沒有明確指出是否已違法,食環署投訴組因此認為,報告未能構成違法證據,結果只向菜販發警告信,同樣不檢控。
朱敏茵批評食環署決定是否檢控的過程草率馬虎,認為報告已充份顯示油麥菜的除害劑殘餘量,已超出安全參考值,要求評估組針對性回答是否違法,實屬多此一舉,理應提控。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出,消費者很難自行辨識食物是否適宜食用,食環署責之所在,理應嚴謹把關,惟署方未有妥善處理問題,沒有克盡己任。她又指,除了油麥菜,本港常見的白蘿蔔、蓮藕、豆芽也未有納入法例指引,欠明確檢控準則,對市民健康保障較小,需要檢討。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接受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並已採取措施改善食物投訴個案處理的機制,包括成立食物投訴風險分析小組;食安中心亦會不時檢討法例指引,按需要作出修訂或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