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世城系上市公司主席羅旭瑞指控富邦銀行(前身港基國際銀行)未有履行雙方達成的債務重組協議,令他最終無法在富邦手上贖回3.7億股百利保(617)股份,以及7,400萬股百利保可換股票據,因而向富邦索償。高院昨日頒下判詞,裁定羅勝訴,富邦要賠償羅5,170萬元及利息。
原告羅旭瑞是世城系中世紀城市(355)、百利保及富豪酒店(078)3間上市公司的主席和主要股東。受亞洲金融風暴影響,集團在2002年已欠下多家金融機構包括港基在內約15億元,要與債權人商討債務重組計劃。
羅旭瑞於同年10月就以個人名義及以3.701億股百利保股份作抵押,另發行總值3,710萬元可換股票據予港基,促使港基接納債務重組方案,向世城提供3,710萬元貸款,羅同時有權於兩年後全數贖回。
惟港基於2004年9月卻轉而支持另一債權人申銀萬國的重組建議,剝奪了羅旭瑞的權利,遂提出索償。
法庭認為,被告未能在審訊期間證實協議不具約束力,相反,原告在重組協議商討期間的信函和擔保文件,顯示此為完整交易,故認為雙方所簽的協議具法律效力,因而判原告勝訴。
案件編號:HCA409/0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