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搶女工643萬現金七匪還柙候懲

圖搶女工643萬現金
七匪還柙候懲

【本報訊】中年女工獲找換店聘請,乘搭港鐵由羅湖將現鈔運送到中環。一幫匪徒收到消息,跟蹤女工多日探路,最終派出兩名青年趁女工步出港鐵中環站之際,圖搶奪盛載現鈔的尼龍袋及手推車,內藏外幣總值高達643萬港元。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原來整個搶劫行動一早已在警方監視之中,多名匪徒當場被捕。其中7人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至本月21日判刑。
記者:楊家樂

本案被告包括李維熊、戴天浩、元亦行、顏志龍、顏志斌、馮海杰、伍志東及陳杰章,年齡介乎22至66歲,共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其中7人於開審前認罪,而顏志斌的胞弟顏志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除李及伍沒有案底外,其餘被告均案底纍纍。

兩被告僅收百元車馬費

案情透露,根據警方監視及八達通和閉路電視紀錄,眾被告及在逃人士許奕輝曾於2014年9月10、11及17日跟蹤獲找換店聘用為運輸工的49歲姓洪女事主。同月23日,事主早上9時半在羅湖管制站收妥要運送的現鈔,隨即進入羅湖港鐵站。警方目睹陳尾隨事主登上列車,其後眾被告及許利用電話互通消息。部份被告先後在上水及粉嶺登上同一部列車,其他被告則在中環守候。
至早上10時45分,事主抵達中環站打算循樓梯往出口。李及戴突衝出,圖搶奪內藏現鈔的尼龍袋及手推車,又推撞女工。女工反抗並呼救,其間倒地但沒受傷。此時埋伏警員上前拘捕二人及仍在附近的其他被告,陳其後亦在羅湖管制站被捕。袋中共值643萬港元的外幣幸保不失。
警誡下李指在網上認識伍,李同意收5,000元負責打人,而戴則謂伍的友人作價10萬元請他打一個女人,但兩人最終只曾收過100元車馬費。伍則指被告中年紀最大的馮自言曾長時間跟蹤事主,知道她袋中有錢,是案件策劃者。惟馮一方昨求情卻指姓許在逃人士才是案中主謀,馮只是受僱犯案。
李的代表大狀求情指,事主由內地攜巨款返港,或屬犯禁,她反抗亦可見她不驚慌。惟法官林嘉欣反指可疑不等於可以被劫,保護僱主巨額金錢亦屬正常,不應歸咎於事主。
案件編號:DCCC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