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20歲)和成員李宗澤(18歲),大前年趁特首梁振英到沙田官立中學出席施政報告諮詢會時示威,衝擊警方防線,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共3項非法集結罪,裁判官指兩人年紀輕,紀錄良好及有悔意,遂按報告建議,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林在庭外指會退下抗爭前線,轉做行政或文字工作。辯方昨求情指,兩被告已明白並承諾將來用合法及溫和的方式表達意見,李亦希望有時間準備重考文憑試。
另外,控方於庭上索取兩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副本作存檔,遭辯方拒絕。林在庭外稱律政司想套取兩人的私隱和家庭資料,對此舉感到反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包含被告個人資料,屬機密文件,寫好後會直接交予法官,用作考慮合適的判刑,辯方可索取副本確認內容,但控方沒需要閱讀報告。陸稱對控方索副本用途感好奇,並指「用作存檔」不成理由。
案件編號:STCC1443/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