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律師會宣佈由2021年起推出統一執業試,規定所有考生必須通過律師會的執業試才能到律師樓實習以取得律師資格,變相取代現時由3間大學提供的專業證書課程(PCLL)考試。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批評,律師會單方面推出執業試,完全是一意孤行。
記者:麥志榮
現時本港及海外法律課程畢業生,如想在本港成為執業律師,必須再修讀由港大、中大及城大提供的專業證書課程(PCLL),考試及格獲證書才可應徵成為見習律師,實習兩年後才可成為執業律師。律師會早在2013年已提出設立統一執業試,令考生水準更一致,但3間大學一直反對。
郭榮鏗:考生質素無保證
香港律師會前天卻突然公佈,律師會理事會已決定由2021年起必須於統一執業試取得及格成績,才可訂立實習律師合約。統一執業試將由律師會設定及評分。律師會要求考生必須完成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但不需要通過課程供應者設立的任何考試才可參與統一執業試。
律師會在公佈中無交代參加執業試的資格、考試內容及及格標準。公佈只表示,統一執業試之目的是維持入職律師的質素,律師會作為監管者,有責任維持專業水準及維護公眾利益。
港大法律學院昨發聲明指出,政府設立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正對本港法律教育及培訓展開全面檢討,其中包括應否引入統一執業試,對於律師會在檢討期間自行決定推行統一執業試,學院深感驚訝。
立法會去年亦曾就統一執業試進行討論,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出,曾有意見認為目前3間大學的PCLL課程學位不足,令不少法律畢業生難以入行,多一個考試可提供新機會。但現時律師會要求考生必須完成PCLL課程,卻又不需接受PCLL考試,用意莫名其妙,統一執業試變成只是多一個新關卡,而執業再毋須PCLL考試及格,根本無人會認真去讀,考生質素更無保證。他會要求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討論事件。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律師質疑,律師會如要修改律師資格,應先諮詢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