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鏞記酒家母公司進入清盤程序,迄立多年的老店或要遷址,令該店的炭燒燒鵝或成絕響。因現時用炭作為煮食燃料,需符合較高的消防及環保規定才能申請食肆牌照。有新食肆早前挑戰用炭火煮食,申請者在業界打滾多年,仍被繁複規定「考起」,直言要跟足指引需不計成本;有炭燒燒臘老店則指,現時燒味所用炭爐及炭種,也只餘少量供應商供應,估計炭燒食肆將慢慢被淘汰。
記者 伍雅謙
本港其實並無炭爐牌照,本報曾分別向食環署、環保署及消防處查詢,若食肆使用炭爐需符合哪些特定條件,惟3個部門均未能回應有關規定。但根據食環署網頁的食肆牌照指引,使用固體燃料如炭等,廚房的耐火及隔火設施規格較為嚴謹,譬如廚房與處所其他部分之間需有符合食環署規定的隔火設施,以及要設置一個高於樓頂,符合環保署規定的獨立煙囪等。
上水的陳六記是現時少數仍用大型炭爐的燒臘老店之一,以「炭燒五層樓」燒腩仔聞名。老闆陳桂希指,現時燒臘店多用電爐,但只有炭火才能燒出香口及帶炭香的燒味。惟他稱,現時食肆要申請用炭爐,手續麻煩,並需投放一定資源,「我哋攞牌(食肆牌)時都未有環保署成立,粗略估計要用多一半成本先得」。該店因持有舊牌照,不少規定可獲轄免,陳老闆坦言,若跟足現時規定,「唔值得投放咁多資源囉」。
他指,除政府規定趨嚴謹,現時也只有一、兩間公司代理商業用炭爐,全港也只餘數間代理供應店內使用的大坡炭,預計未來「買炭都買唔到,要跟時代轉變啦」。
數月前開業的上環日式餐廳URA Japanese Delicacy,由「印尼餐廳1968」第二代掌舵人蔣氏三兄弟開設,大哥蔣翹帆、大孖蔣翹光及細孖蔣翹丞多年來開設不少餐廳,但是趟首次申請炭爐煮食,也曾因手續繁複,一度萌生放棄念頭,但最後仍堅持要用傳統日式炭燒。
大孖蔣翹光說,新餐廳使用開放式廚房及明火煮食,要先向消防處申請,加裝特定的廚房滅火系統,再通知食環署生火地點,若廚房不用特定滅火系統,炭爐便要放在一個完全防火的廚房內,並裝設消防花灑頭;因燒炭產生的油煙不一致,亦要安裝較強的通風系統。「消防處嘅規定,正常人唔會睇得明,望落啲字係識,啲英文全部都識,但全部唔明」,故要另聘消防工程師了解及安裝二氧化碳感應器。
當年「印尼餐廳1968」也沿用炭爐燒烤,遷店後因申請複雜及資金所限,迫不得已放棄炭爐燒烤。大哥蔣翹帆便指,除要跟足消防指引,也需不計成本,新餐廳炭爐約3呎乘1呎大小,只有約25%食品需用炭爐,並使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的備長炭,成本也需增加60多萬元,「小本經營就難,做開又熟條例就ok囉」。他指,舊式食店要改為符合目前規定,「其實冇可能做到」,新食肆也會因資金及申請複雜而放棄,「過程聽完你都唔想做,又唔係個個食客鐘意食」,預計未來炭燒食肆只會越來越少。